之前在序論中有提過,此處將較詳細的說明。
十九世紀末,當時的學者認為物理已完全掌握,剩下的只是精密度的問題。但當時有些現象卻無法以理論來圓滿解釋,甚至完全無法解釋。
Rayleifh與Jean以電磁學諧振腔理論與估計系統可能狀態數目的方法,推導出Rayleifh-Jean黑體輻射公式:R(υ)=(2πυ^2/c^2)kT,而在高頻率的時候竟然發散,造成與實際不符的紫外災難。Wien猜測出黑體輻射公式:R(υ)=cυ^3exp(-hυ/kT),但卻在低頻率時失效。
光電效應的實驗結果,發現沒有所謂的時間延遲,且無論光在如何微弱,只要高於一個稱為門檻頻率的臨界值後,都可打出光電子。這些古典理論都無法解釋。
Rutherford由α粒子撞擊金薄的實驗,提出的原子有核模型,但由電磁理論可知:加速的帶電粒子會因運動放出電磁波而減速。所以電子很快的就會因失速而打在原子核上,即得到原子的生命是相當短暫的不合理結論。
由古典統計力學理論固體的比熱在低溫時為常數,但實際上卻不是常數,而是與絕對溫度的三次方成正比。
由以上的一些現象,當時的物理看來並不是那麼的完美。因而讓科學家懷疑是否還有未知的領域還沒有被發現。量子力學的觀念,在當時正逐漸的醞釀,準備萌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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